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是校团委对基层团支部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自2017年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在各院级团委的认真指导下,各争创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积极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具体要求,通过对我校2017-2018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验收考核,拟授予人文学院团委汉语言文学 1501 团支部等81个争创单位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8年7月4日至7月9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任立娣,88206671,renlidi@zju.edu.cn
附:2017-2018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