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2018-2019学年,我校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秉持不断开拓创新的理念,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2.名额分配。根据当前“智慧团建系统”中各单位团情况统计数据,各院系、学园团委评选推荐校级先进的名额,按不超过各单位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务必注意担任团内职务);按不超过团支部总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团支部(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各青工单位团组织评选名额另行通知。
3.根据《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建有活动团支部的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须经校团委组织部备案),也可参与团内评奖评优,评选名额单列。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级团委及时通知各个团支部,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和“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要求,指导各团支部在4月上旬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做好“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以评议结果为基础,民主推荐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院级团委要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各院级团委可参照校级先进的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
4.各院级团委在本单位公示后,于2019年4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各类推荐表(见附件3-5)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剧场322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jgzzb@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
联系人:夏雷,于宇雷,联系电话:88982812。
附件:
1.浙江大学团内评奖评优评选条件
2.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团内评奖评优推荐汇总表
3.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
4.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5.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