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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1351 [2019-05-08]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我校落实该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95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四、单位推荐程序
各学院(系)、学园在做好广泛发动和集体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之前推荐的“五四青年奖章”和“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按活动通知要求(见附件)填写报名表、汇总表后,由各学院(系)、学园于5月13日(周一)前,将参加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的材料汇总整理后统一发送至邮箱xiaoxiangyun@zju.edu.cn。
 
附件:
 
联系人:肖翔匀 88206638/13738187054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