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分党校,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流程,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于每年举办4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2019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级党组织预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学员名单报送:6月3日17:30前,各院级团委填写附件1,将本期参训学员名单报送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XX院系+2019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并将加盖院系团委公章的纸质版名单交到小剧场B座322办公室。
2.集中教学环节:6月16日全天(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结业考试:6月21日(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一)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辅导报告内容为《理想信念教育》《学党章,守党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党纪与廉洁教育》等,同时开展一次集中影视课教学(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院系层面的教育。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等。因本期培训班预估参训学员较少,鼓励各院系提前并联合开展教育培训。
(三)学员自主学习。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平台和纸质教材开展自主学习,在培训期间学员学习强国积分应至少新增300分,具体由院系负责考核。
(四)结业考试。学校统一出卷,暂定6月21日于紫金港校区举行集中考试。
(五)教学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
2.推荐学习平台。学习强国(https://www.xuexi.cn);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学员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各院系应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合理推荐参训学员。
2.各院系在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时,应同时将证书复印件存入学生本人党建档案。
3.本期全体参训学员应加入2019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参训学员总群,QQ群号为668039304。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夏雷 88982812,徐凯 18867151617
邮 箱:zjgzzb@zju.edu.cn
附件: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