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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时间更新】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的通知
阅读次数:3134 [2019-05-29]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2018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各院级团委指导各争创团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学习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营造团支部文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对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终期评审答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终期考核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将于621日下午14:00于紫金港校区进行,分组名单及场地见附件3(待更新)。

答辩要求如下:

1.各争创单位认真总结,填写总结表,并参加现场答辩,展示答辩为PPT展示5分钟,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请各讲解人严格控制好时间;

2.各争创团支部请派团支书参加答辩;

3.请各讲解人在答辩预定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场,携带3份纸质版总结表,并提前调试PPT展示材料;

4.请各院级团委将总结表、PPT展示材料于6924:00以邮件格式统一发送至zjgzzb@zju.edu.cn,邮件命名为“【XX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答辩材料】”,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争创。

二、其他事项

校团委将在争创团支部验收答辩通过后下拨另50%创建支持经费。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刘永杰,于宇雷。联系电话:88982812

 

附件:

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表(更新)

2.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

3.2018-2019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