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是校团委对基层团支部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自2018年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各院级团委指导各争创团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学习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营造团支部文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具体要求,通过对我校2018-2019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验收考核,拟授予人文学院团委汉语言文学1701团支部等94个争创单位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