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建带团建,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学校团委决定2010年9月至12月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要求,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大力推进专兼结合的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团员意识,增强团支部的组织活力和创新能力;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紧跟党建步伐,进一步主动融入,把创先争优作为促进团建与党建在工作空间和内容上紧密结合的重要载体,着力树立和宣传团组织和团员的先进典型,为迎接建党90周年献礼;勇于改革创新,努力探索适应我校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和“一横多纵”的学生教育管理体制模式下共青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团工作立足实际、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思想引领,做好创先争优工作
1.深入开展以“创先争优展风采,青春闪光映团徽”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团中央和学校党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和“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增强共青团对广大青年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在本次团建月活动中,各院级团委要把创先争优作为坚持党建带团建的重要载体,主动融入到院系的中心工作中,争取同级党组织的支持,依托党建在基层的新格局和新成果,全面推进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作为重要目标,切实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提升团支部团务工作的实际能力,引导团支部开展主题新颖、形式活泼、深受欢迎的创先争优主题团日活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以往共青团的优秀品牌活动有机衔接,结合新实践、赋予新内涵,发挥团工作的品牌影响力;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类别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做到点面结合,务实高效。
2.开展“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评选活动
为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树立身边的典型,汇聚榜样的力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青年学生中开展“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评选活动。通过院级团委、学生社团组织、师生个体推荐或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发掘和评选青年学子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推动校园新风尚。
感人事迹围绕自强自立成才、无私奉献社会、勇攀科学高峰等各种类型。各院级团委要深入青年学生,寻找感动,宣传感动,掀起向感动精神学习的热潮,并积极向校团委报送。校团委将在“一二·九”前后组织表彰。各院级团委请于10月15日前将“感动同窗”先进事迹推荐表(见附件1)递交到校团委。
3.进一步加强青工团建工作,开展“青春在奉献中闪光”主题活动
青年教职工团组织建设是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级团委要将青年教职工团建纳入团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要建立健全青年教职工团建体系,检查、督促青年教职工团支部开展正常的支部活动。继续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建设和“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青年教职工中开展“青春在奉献中闪光”主题活动,宣传各条战线上的青年典型。
(二)不断改进创新,增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
4.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础团务工作
各院级团委应充分重视基层组织的自身建设问题,要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支部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团员和团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团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团建考核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团务制度的落实;推行团务管理和团员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加强对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指导,检查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及记录情况。
5.启动本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争创申报工作
各院级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4%的比率(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取1),分别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校团委在明年五四前后对各争创单位进行验收评比表彰。各院级团委请于10月15日前将争创申报表(见附件2)递交到校团委组织部。
6.继续推进“活动团支部”建设工作,扩大组织覆盖
“活动团支部”是校团委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团的组织建设的尝试,是对学生组织临时团支部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要进一步加大在学生社团中建立“活动团支部”工作的力度。各院级团委可参照《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在院级学生组织中开展成立“活动团支部”的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成绩,为“活动团支部”工作的全面推广提供支持。
(三)着力提升素质,加强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7.深入实施“薪火”青年团干研修计划,推进团的组织建设研讨工作
校团委以“薪火”青年团干研修计划为依托,推进学习型团组织建设,适时推进团建工作调研、走访和研讨,推动各级团干对团系统开拓创新和创先争优工作的思考、交流,切实促进基层团干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加强监督、营造氛围,为更好地推动全校共青团事业的科学发展而努力。各院级团委应定期召开本单位工作研讨会,以研究推动工作。
8.大力推进全校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通知另发)
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构建新形势下团的组织工作新格局,促进团干部队伍的梯队化培养,年轻化发展的良好机制,各院级团委应大力开展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职团干部应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挂职团干部一般担任副书记(挂职)或书记助理(挂职)职务,应承担团的具体工作。各院级团委应加强对挂职团干部的培养,并择优推荐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校团委统一组织对挂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各院级团委请于10月15日前将培训报名表递交到校团委组织部。
9.举办新任团支书培训班,加强学生团学骨干培训工作
各院级团委应根据工作安排适时举办新任团支书培训班,增强新任团支书的团干意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做好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素质拓展与认证、青年志愿者等各方面的工作。
根据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总体要求,各院级团委应深入推进院级青马工程,开展团学骨干培训工作,提升团学骨干素质,造就未来领导者。
新生团支书培训班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求是学院各学园分团委和相关院系团委请于9月28日前将新生团支书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坚持党建带团建,做好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10.进一步深化“推优入党”工作
按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各院级团委统一组织团支部在9月中下旬开展“推优”工作,将推优工作与浙江大学党校2010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紧密结合。各院级团委要进一步强化推优意识,严格推优标准,规范推优程序,在教育、培养、考察、推荐等环节做好与党组织的衔接,提高“推优”的质量和数量,为党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
三、活动落实与监督
基层团组织建设是团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各院级团委除了在“基层组织建设月”中集中开展团组织建设活动外,应做到常抓不懈,将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活动抓好抓实。活动组织及开展过程中要充分贯彻“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创新”的原则,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所在院级党组织汇报团组织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各院级团委要认真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引导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思想建设来增强团组织的号召力,通过组织活动来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通过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要及时检查督促下设各级团组织在“基层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要求各院级团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级团委专职教师兼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协调、监督、检查在此次基层组织建设中各团支部的工作开展与落实情况。
四、加强总结,提炼成果
各院级团委在集中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月”活动中,要及时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和总结,有条件的可集中进行交流和展示。
为加强对全校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各院级团委在校团委网站上传创先争优主题活动通讯报道时,请在新闻标题中凸显“创先争优”。各院级团委上传通讯报道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评选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请各院级团委将“基层团组织建设月”的工作总结材料、各类汇编材料及评比表格的文本稿和电子稿于2010年12月1日前汇总至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将综合评定201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相关表格见附件4)。
材料递交电子邮箱:zju_tw@zju.edu.cn(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单位和材料名称信息)
联系人:王万成88206213
殷雪莹15088716254(665452)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剧场321办公室
附件:
1.浙江大学2010年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推荐表
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3.新生团支书培训班报名表
4.浙江大学201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5.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工作进程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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