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2019年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五四运动100周年,是学校共青团工作提质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德树人、铸魂育人根本任务,聚焦主责主业,自觉奉献,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共同开创了学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度浙江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经校团委任命、从事共青团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职团干部(2019年离岗的“2+2模式”专职团干部属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优秀专职团干部1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素质全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自觉学习钻研团的业务知识,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方法、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思路,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近2年来有关共青团工作研究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参与正式立项课题研究)。
3.作风扎实。有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自律意识,在工作中重品行、讲大局、干实事、务实效,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争当“让党放心、师生满意”的团干部。
4.成绩突出。所在团组织在组织建设、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在2019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中等级为“良好”及以上。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请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职团干部1名,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于1月6日(周一)17:00前上交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31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usiying@zju.edu.cn,邮件主题:**学院+姓名+优秀专职团干部推荐。
联系人:卢思颖,电话:8820667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