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概况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资料下载 求是青年报 工作研究 各类专题 党员之家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办公室
-  组织
-  宣传
-  文体
-  素质拓展
-  学生科技
-  青年工作
-  社会实践和志愿者
-  社团
-  其它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组织
浙江大学党校关于举办2020届毕业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阅读次数:606 [2020-03-10]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分党校,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确保疫情期间毕业生入党工作流程顺利开展,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届毕业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级党组织中2020届毕业生预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管理系统信息维护:310-311日。院级团委须登录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管理系统维护和完善团支部信息(否则学员无法正常注册)。
2.学员注册:312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3.院系审核:313日。院级团委须在3131700前完成院级层面学员名单的审核并提交签章的审核名单。操作方法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指南(附件2);
4.集中教学环节:314日(课程安排见附件3);
5.考核环节:3月下旬(最终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教学主要采用网络教学形式,拟依托浙江大学浙大钉平台与学在浙大平台组织实施。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学安排和最终考核。
其中院系层面的教育教学包括组织学员进行“战役情、谈初心”线上主题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同上疫情防控思政课”学习体会分享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和谈话记录;鼓励学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所在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四)    推荐学习平台
1.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2.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
3.学习强国(http://www..xuexi.cn);
4.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
5.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
6.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四、考核及结业要求
1.原则上不能缺勤,否则不予结业。
2.3月20日前学员撰写并上交2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以院系为单位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合格者,将由党校统一下发结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阶段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做好院级培训教育环节,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卢思颖88206673,周梦涛 18868108133
附件
1.        学生操作指南
2.        院级管理员操作指南
3.        课程安排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