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积极分子分子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单位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于4月中下旬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2),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校级学生组织与学生社团活动团支部相关工作由校级学生社团活动团总支统一组织实施,各学园活动团支部由各学园组织,并统一于4月5日17:00前将名单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
2、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3、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将采用网上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4、请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优”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各院级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独立开展培训或多院系联合开展,可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进行积分学习。
5、请各单位统一于6月中旬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结表》(附件4),于6月9日17:00前将总结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填写《浙江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领取登记表》(附件5),至校团委组织部统一领取结业证书。
各院级团组织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卢思颖88206673,地址: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319办公室。
附件: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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