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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阅读次数:3386 [2020-04-07]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分党校,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举办2020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级党组织预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管理系统信息维护:415日前。院级团委须登录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管理系统维护和完善小班信息(否则学员无法正常注册)。
2.学员注册:416-1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3.院系审核:421日前。院级团委须在系统内完成院级层面学员名单的审核,并下载学员名单,操作方法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指南(附件3)。名单核对无误后请在4221200前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jgzzb@zju.edu.cn
4.集中教学环节:427-510
5.院系教学环节:5月15日前(以院系具体通知为准);
6.考核环节:5月中旬(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集中教学和结业考试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平台”http://www.uucps.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号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同时也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版;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1.集中教学环节: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和6学时的选修课程。
2.院系教育培养环节: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不少于8学时。
3.结业考试:采用在线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
2.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请各院系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合理推荐参训学员,并编成若干教学小班(每班学员以不超过30名为宜),小班命名格式为院系名+X班,如“教育学院1班”、“教育学院2班”,为每个教学小班配备好班主任,并安排一名班长。
2.各院系教学计划应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上发布,在结业考试完成后及时将学员各项考核成绩录入系统。
3.各院系在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时,应同时将证书复印件存入学生本人党建档案。
4.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卢思颖88206673,周梦涛18868108133
邮箱:zjgzzb@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剧场B319办公室
 
附件: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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