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校选拔校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团委副书记(挂职)或书记助理(挂职)。
二、招聘对象要求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毕业级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2.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团学工作经历,担任过院级团委挂职副书记者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责任心强;
4. 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经过导师同意。
(二)面试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与试用。对拟录用挂职团干进行考察公示。公示结束后试用期一个月。
(四)任命。经试用期考察合格者,予以任命,任职一年。
四、应聘表格上交时间与地点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23日17点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具体地点:紫金港校区剧场321办公室。
咨询电话:88206213
联系人:王万成
附件: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挂职学生团干部报名表
2010年12月17日
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