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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考核验收的通知
阅读次数:4494 [2011-04-08]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20109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基层团支部在各院级团委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过一年的创建工作,在丰富基层团建组织形式,探索团支部工作有效载体,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活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对通过校团委中期检查的5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见附件1)进行终期考核,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考核评选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本次终期考核采用书面检查评比的方式,由中期检查成绩和终期工作总结两部分组成。

二、递交工作总结

书面检查评比需上交五四红旗团支部最终验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工作总结材料、活动照片以及电子海报1份。工作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争创目标、实施方案和具体成效,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3);活动照片6张,要求JPG格式,照片文件名称为对该照片事项的文字说明;电子海报要求尺寸为90cm×60cmDPI70100,大小为110M。请各院级团委认真组织检查,并于418(星期一)16时以前将本单位全部争创团支部总结验收汇总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小剧场B3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用U盘上报,海报无需印制。

三、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王万成  88206213

    15068800921515418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48

附件12010-2011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中期检查结果

附件2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

附件3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总结文字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