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自2010年9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基层团支部在各院级团委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过一年的创建工作,在丰富基层团建组织形式,探索团支部工作有效载体,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活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对通过校团委中期检查的5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见附件1)进行终期考核,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考核评选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本次终期考核采用书面检查评比的方式,由中期检查成绩和终期工作总结两部分组成。
二、递交工作总结
书面检查评比需上交五四红旗团支部最终验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工作总结材料、活动照片以及电子海报1份。工作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争创目标、实施方案和具体成效,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3);活动照片6张,要求JPG格式,照片文件名称为对该照片事项的文字说明;电子海报要求尺寸为90cm×60cm,DPI为70至100,大小为1至10M。请各院级团委认真组织检查,并于4月18日(星期一)16时以前将本单位全部争创团支部总结验收汇总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小剧场B座3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用U盘上报,海报无需印制。
三、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王万成 88206213
曾 涵 15068800921(515418)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年4月8日
附件1:2010-2011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中期检查结果
附件2: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
附件3: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总结文字材料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