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的通知》安排,现将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终期现场答辩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3日(周日)13:30开始。
场地及分组安排见附件。
二、答辩形式
答辩环节由2分钟支部风采展示和4分钟争创工作总结两部分组成,其中风采展示部分以视频或团队现场展示的形式(朗诵、合唱、短剧等)进行。展示结束后,由评委予以提问、点评。
三、计分方式
答辩得分由专家评委与大众评审共同组成。各争创单位需提前安排2位支部成员加入大众评审团(大众评审不参与现场展示及答辩)。
专家评委平均分×0.8+大众评委得分×0.2=最终得分;其中,大众评委得分在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四、注意事项
1.各争创单位须在6月2日17点前将电子版展示材料、讲解人及大众评委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zjgzzb@zju.edu.cn(邮件主题请以“某学院某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答辩材料”命名,ppt请用03格式制作,若有风采展示视频请在答辩会开始前30分钟到场拷贝给工作人员)。
2.小组内部答辩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各争创单位请于13:10准时到场,以免延误答辩。
3.请各支部展示人员严格控制时间,结束前30秒有提醒,时间到将被打断。
4.答辩结束后,将评选产生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终期评审答辩未通过者,予以淘汰。
四、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李姿曼 88206213
刘高见 18768116451(523545)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30日
附件: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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