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2012年是党的十八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勤奋工作,努力学习,自觉奉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浙江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经正式确认、从事共青团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职团干部(2012年离岗的“2+2模式”专职团干部属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信念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投身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素质全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自觉学习钻研团的业务知识,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方法、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思路,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近年有团的相关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参与正式立项课题研究)。
3.工作扎实。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创新,业绩突出。能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得到团员青年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4.作风优良。有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自律意识,在工作中重品行、讲大局、干实事、说实话、务实效,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创先争优“五好”支部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各院级团委一般可推荐优秀专职团干部1名,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于12月20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盖好章的文本版一式二份交到紫金港校区剧场321室,同时发电子版到jff@zju.edu.cn)。
联系人:金芳芳,电话:88206213
附件:浙江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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