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自2012年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在各院级团委的悉心指导下,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基层团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丰富基层团建组织形式,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方法(试行)》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对通过中期检查的8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评审答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终期考核采用书面总结与终期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总结由校团委组织人员统一评分,权重为30%;终期答辩将于5月31日15:30分组进行(地点与分组见附件1),权重为70%。
二、书面总结评比
各争创单位需递交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2)、工作总结材料(附件3)、活动照片6张(JPG格式,并分别以照片所反映事项命名),请于5月30日17:00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gzzb@zju.edu.cn。
三、终期现场答辩
1.各争创单位展示答辩采取“4+3”模式(PPT展示4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请各讲解人严格控制好时间,结束前1分钟有提醒,4分钟后未展示完者将被打断。
2.各争创团支部务必派团支书进行PPT讲解(若团支书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派团支委讲解),不参加答辩取消争创资格。
3.请各讲解人在答辩预定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场,将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上交现场工作人员,并将PPT展示材料(保存为97-2003格式)拷贝到指定电脑上,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争创。
四、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王万成 88206213
朱 波 15267020609/527111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
附件1: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
附件2: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
附件3: “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总结文字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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