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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的通知
阅读次数:2272 [2013-05-28]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201210月开展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以来,在各院级团委的悉心指导下,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各基层团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丰富基层团建组织形式,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团支部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方法(试行)》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对通过中期检查的8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终期评审考察,终审将评选出若干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予以表彰。现将终期评审答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办法

终期考核采用书面总结与终期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总结由校团委组织人员统一评分,权重为30%;终期答辩将于5311530分组进行(地点与分组见附件1),权重为70%

二、书面总结评比

各争创单位需递交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2)、工作总结材料(附件3)、活动照片6张(JPG格式,并分别以照片所反映事项命名),请于53017:00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gzzb@zju.edu.cn

三、终期现场答辩

1.各争创单位展示答辩采取4+3模式(PPT展示4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内容主要为争创期内所开展争创工作的目标、内容、意义以及成效。请各讲解人严格控制好时间,结束前1分钟有提醒,4分钟后未展示完者将被打断。

2.各争创团支部务必派团支书进行PPT讲解(若团支书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派团支委讲解),不参加答辩取消争创资格。

3.请各讲解人在答辩预定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场,将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上交现场工作人员,并将PPT展示材料(保存为97-2003格式)拷贝到指定电脑上,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争创。

四、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王万成  88206213

            15267020609/527111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3528

 

附件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会分组名单

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相关信息汇总表

附件3“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总结文字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