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在新确认的08级学生中全新推出“学生会主席直选制度”,作为系学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推行旨在建立一种学生自治、民主管理的学习、生活的环境,并把学生会主席直选当成一次公开的民主与法治的实践教学活动,以体现系人才培养之目标和大学精神之要义。
“学生会主席直选制度”的推出,正是对学生自治的一种全新探索与尝试。它突破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选举学生会主席的传统模式,把选举的权利交至每一位学生手中,实现一人一票,全员参与。同时,“直选”是对候选人领导与沟通能力最好的锻炼与考验。如何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自己,相信自己并投自己一票,是每一位候选人面临的挑战。主办方给予候选人用于制作宣传品和往返校区间的竞选经费悉数得到明细,选举完全实现了公开透明。
陶行知先生曾经给“学生自治”下定义为:“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从院系层面上说,就是“为学生预备各种机会,使学生能够自发组织起来,养成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因此,“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学校宣布独立,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通过“学生会主席直选制度”的推行,我系在实现校园民主的道路上达到了“三个实现”。一是实现了点与面、个体与集体的全新结合。学生干部来自学生,应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和呼声。直选的推行突破了学生会只能代表部分人利益的框架束缚,实现了真正的学生干部来自学生,为学生服务,同时公开透明的选举过程使学生会直接处于广大学生的监督和制约之下,真正实现学生组织的自我管理。二是实现了学生群体性自我和个体性自我的有机结合。“三自”教育管理体系中,发挥学生“三自”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学生自我的群体性,通过直选的形式使得学生的主体自我与客体自我都能在“教育、管理、服务”的实践中得到锻炼,获得全面发展。三是实现了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的有利结合。通过直选形式产生的学生干部,在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等方面都有过人的表现,这也为我系在学生干部的选拔上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抓手,加强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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