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已获得三课堂2学分并核定成绩者,其多余记点中的2记点,可申请替换四课堂2学分,四课堂成绩记录为“合格”。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为保证替换后不影响三课堂学分,需满足“参加三课堂活动累计记点≥4,且该记点中含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记点≥1”的条件,方可申请替换。
2.申请时间:第七个学期的10月1日到第八个学期的5月15日之间开放替换功能,请应届毕业生在第八个学期的5月15日之前完成申请替换流程,若逾期申请替换,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更新:延迟至5月30日截止)
3.注意事项:请在操作之前核对清楚三课堂记点情况,如果前置条件不满足,将无法替换;学分替换一旦完成,不可撤销,请谨慎操作。
三、操作流程
使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江大学素质拓展网”,进入“个人中心→我的申请”界面最后一页,点击“申请转换第四课堂学分”按钮(具体位置如图所示),将三课堂记点中多余的2记点替换为四课堂2学分。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大学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后续通知请关注素拓网首页“重要通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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